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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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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入口

   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公示入口:https://gd.gsxt.gov.cn/index.html

    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凡上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请于当年6月30日前报送上年度年报。

    商务、统计、外汇、社保、海关等部门继续开展企业年报“多报合一”。

    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自3月1日至6月30日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。

    年报报送途径: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(https://gd.gsxt.gov.cn/index.html)、粤省事小程序、粤商通APP。

   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(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),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等规定予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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