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 |
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
深圳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
总公司:东莞南城国际商会大厦308室
深圳公司:深圳龙华金銮时代大厦913
莞城公司:莞城区广信大厦A座602室
万江公司:万江区街道鑫源大厦302室
大岭山公司:大岭山镇上场路11号102
厚街公司:厚街镇莞太路时代大厦501
虎门公司:虎门镇工贸大厦A座804室
长安公司:长安镇名店大厦3楼310室
松山湖公司: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504
大朗公司:大朗镇大朗商会大厦401室
常平公司:常平百司汇商务中心1507
塘厦公司:塘厦环市西路广盈大厦706
凤岗公司:凤岗镇凤岗商会大厦710室
桥头公司:桥头莲城联合街一巷28号
石排公司:石排向西大道嘉盛大厦701
道滘公司:道滘镇大鱼沙新正街11号
广州公司:广州南沙丰泽东路106号 |
 |
|
 |
|
 |
注册分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? |
|
来源:东莞市辰信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288次 返回----点击下载资料 |
注册分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: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: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,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成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资料:
1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3、公司章程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以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;
4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5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;
6、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的项目的,提交相关批文或证明复印件,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;
|
|
|